2022年5月19日,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深圳中院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探索法院电子卷宗和法院无纸化办公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方面初见成效。
深圳中院立足信息化建设先行优势,坚持需求导向,大胆开拓革新,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制度改革、业务创新、技术赋能和应用推广等四个方面“齐头并进”,实现电子文件单套归档模式“从纸质化到无纸化”、“从双轨制到单轨制”的突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电子归档率从2019年的6.3%,逐年递增至2021年的69.8%,较试点工作开展前增长近10倍;2022年1至5月电子归档案件数较试点工作开展前同比增长2.75倍,审判质效及诉讼服务效果得到了明显提升。
验收会以视频方式召开,专家组听取了深圳中院的试点汇报、观看了试点相关系统功能演示,审阅了试点验收材料并进行质询。专家组指出,深圳中院从机制体制、系统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符合诉讼业务需求,有启发性和示范性的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路径,并且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专家组认为,深圳中院试点工作符合验收标准,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对深圳中院今后单套制工作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深圳中院将以通过试点验收为契机,逐项落实专家组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单套制管理行稳致远、进而有为,为全国法院“单套制”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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