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开始,国家档案局将利用约半年时间,对全国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评价。目前,首批参加评价的江西省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宁波市档案馆、上海市档案馆、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等8家档案馆已经完成评价工作。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依规治档工作部署,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国家档案局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从高速度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档案馆工作也要按照中央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为国家档案局开展业务监督指导的一种具体形式,对档案馆业务建设工作开展评价,这是提升档案馆业务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全面反映各档案馆工作绩效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全国档案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档案局早在2016年3月就启动了《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到2017年10月份正式印发,历时一年半时间。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包括了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工作落实等5大部分96个指标项,整个指标体系即涵盖了档案馆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也兼顾到了档案馆事业发展的前瞻因素,能较为全面地反映档案馆一段时期以来的工作绩效和业务水平。
为做好此次业务建设评价,国家档案局专门召开了由47家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馆长参加的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动员会,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档案馆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此次业务评价的重要性,充分领会《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的方向性和引导性作用,对照标准中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评价准备工作。要把准备业务评价与补齐短板、弥补弱项结合起来,坚持以指标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差距和不足,形成系统务实的工作思路,拿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要把准备业务评价与加强基础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档案馆业务工作向指标要求看齐、向规范看齐,激发做好基础业务工作的内生动力,建立推动业务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要把准备业务评价与改进部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以严谨务实、坦然坦诚的态度面对评价,不搞投机取巧、不搞形象工程、不搞弄虚作假,确保评价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据了解,国家档案局还在此次评价启动前,分别面向被评价档案馆业务人员和评价专家举办了两场培训会,从不同角度解读了《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对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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